外資注冊肯尼亞公司的條件
政策對外資較友好,核心條件圍繞股東董事、注冊地址、注冊資本等方面,不同公司類型細節略有差異,具體如下:
1、股東與董事
股東至少 1 名,可為自然人或法人,無國籍限制。若中國公司作為股東,需先完成國內 ODI 對外直接投資備案。
董事至少 1 名,可是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,無國籍限制,但實操中建議至少有 1 名肯尼亞稅務居民方便合規運營。此外董事需年滿 18 歲,無破產和犯罪記錄,還得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。
2、注冊地址
必須提供肯尼亞境內的實際物理辦公地址,郵政信箱不可用。可租賃商業辦公室、共享辦公空間,也能委托代理機構提供合規地址,若使用共享辦公空間,需獲取管理方的地址授權書。要是制造業企業,辦公場地還得通過國家環境管理局的環境影響評估。
3、公司名稱
需保證唯一性,注冊前要通過電子平臺提交 3 個備選名稱查重預留,審批約 1 - 3 個工作日。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末尾需帶 “Limited” 等法定后綴,同時避開 “中央銀行” 等敏感詞匯,也不能和知名品牌名稱過于相似。
4、注冊資本
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無明確最低注冊資本要求,實操中多按 10 萬 - 100 萬肯尼亞先令設定,且無需實繳。但名義資本超 50 萬肯尼亞先令時,需任命持有資格證書的公司秘書;若涉及金融、保險等特許行業,還需額外提交保證金證明。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類型公司則有更具體的資本配套要求。
5、后續合規與特殊要求
稅務方面,注冊后 30 天內要向稅務局申請稅號(PIN),年營業額超 500 萬肯尼亞先令的企業需強制登記增值稅。
用工方面,雇傭員工要向勞工部門注冊,外資企業基層崗位本地員工占比不得低于 70%,還需按規定繳納住房基金和社保。
行業方面,金融、醫療、能源、建筑等特殊行業,需額外向對應監管部門申請專項經營許可,比如金融行業要經肯尼亞中央銀行審批。
1、股東與董事
股東至少 1 名,可為自然人或法人,無國籍限制。若中國公司作為股東,需先完成國內 ODI 對外直接投資備案。
董事至少 1 名,可是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,無國籍限制,但實操中建議至少有 1 名肯尼亞稅務居民方便合規運營。此外董事需年滿 18 歲,無破產和犯罪記錄,還得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。
2、注冊地址
必須提供肯尼亞境內的實際物理辦公地址,郵政信箱不可用。可租賃商業辦公室、共享辦公空間,也能委托代理機構提供合規地址,若使用共享辦公空間,需獲取管理方的地址授權書。要是制造業企業,辦公場地還得通過國家環境管理局的環境影響評估。
3、公司名稱
需保證唯一性,注冊前要通過電子平臺提交 3 個備選名稱查重預留,審批約 1 - 3 個工作日。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末尾需帶 “Limited” 等法定后綴,同時避開 “中央銀行” 等敏感詞匯,也不能和知名品牌名稱過于相似。
4、注冊資本
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無明確最低注冊資本要求,實操中多按 10 萬 - 100 萬肯尼亞先令設定,且無需實繳。但名義資本超 50 萬肯尼亞先令時,需任命持有資格證書的公司秘書;若涉及金融、保險等特許行業,還需額外提交保證金證明。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類型公司則有更具體的資本配套要求。
5、后續合規與特殊要求
稅務方面,注冊后 30 天內要向稅務局申請稅號(PIN),年營業額超 500 萬肯尼亞先令的企業需強制登記增值稅。
用工方面,雇傭員工要向勞工部門注冊,外資企業基層崗位本地員工占比不得低于 70%,還需按規定繳納住房基金和社保。
行業方面,金融、醫療、能源、建筑等特殊行業,需額外向對應監管部門申請專項經營許可,比如金融行業要經肯尼亞中央銀行審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