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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強積金(MPF)類似我們內地的社保,全稱是強制性公積金(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),是香港政府于2000年開始實施的一套養老政策。該政策要求,除了少數個別人士獲豁免外,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,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,雇主及雇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,雇員要到65歲后,可取得供款,以作退休之用。
如果你注冊了香港公司,沒有長期在香港就業,是可以不繳納強積金的。
如長期在香港工作,參考:
專才
根據“輸入內地人才計劃”到港工作的內地居民,在申請之初,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處就對申請人的工作性質,受雇公司的狀態有較嚴格的規定,雇主和雇員是須要共同繳納強積金的。當申請人續簽時,香港入境處可能會要求提供強積金供款證明。
優才
根據“優秀人才入境計劃”到港的內地居民,因其申請不以申請人獲得香港公司雇傭為前提,其最終結果是根據申請人的綜合條件(即六個計分范疇)來評估的。關于優才的續簽,情況會比專才“有彈性”很多。專才的續簽有一套“硬標準”,按照標準來,續簽自然就沒有問題。
如果你注冊了香港公司,沒有長期在香港就業,是可以不繳納強積金的。
如長期在香港工作,參考:
專才
根據“輸入內地人才計劃”到港工作的內地居民,在申請之初,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處就對申請人的工作性質,受雇公司的狀態有較嚴格的規定,雇主和雇員是須要共同繳納強積金的。當申請人續簽時,香港入境處可能會要求提供強積金供款證明。
優才
根據“優秀人才入境計劃”到港的內地居民,因其申請不以申請人獲得香港公司雇傭為前提,其最終結果是根據申請人的綜合條件(即六個計分范疇)來評估的。關于優才的續簽,情況會比專才“有彈性”很多。專才的續簽有一套“硬標準”,按照標準來,續簽自然就沒有問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