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欠債能注銷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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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eVa - 協橋 - 吳衛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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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在注銷前需嘗還完債務,如還有債務沒嘗還,該香港公司的母公司、附屬公司(如有),董事、股東需要同意負責償還債務。并且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頒令恢復香港公司的注冊,或將公司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。建議在香港公司注銷前征詢法律意見。
申請撤銷香港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:
任何人若結束營業或結束任何分行業務,均須在結業日期起計一個月內,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。不依時遞交通知書,可被判罰款 $5,000及監禁一年。
申請撤銷香港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:
- 該公司的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注冊;
- 該公司仍未開始營運或經營業務,或在緊接提出申請之前的3個月內沒有營運或經營業務;
- 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;
- 該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;
- 該公司的資產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動產;(如該公司是控權公司) 該公司的所有附屬公司的資產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動產;及
- 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的《不反對撤銷公司注冊通知書》。
- 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注冊通知書
任何人若結束營業或結束任何分行業務,均須在結業日期起計一個月內,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。不依時遞交通知書,可被判罰款 $5,000及監禁一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