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香港空殼公司嚴查新規(guī)
根據《香港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,空殼公司被定義為“沒有實質業(yè)務活動或沒有實際經營的公司”。香港政府部門主要通過以下標準進行判斷:
缺乏實際經營場所:使用虛擬地址或住宅作為注冊地址,且經核查無實際運營痕跡的公司,極易被認定為空殼。
無實質性業(yè)務活動:長期無商業(yè)交易、未簽訂合同、未開發(fā)票、無實際產品或服務交付。
員工配置異常:員工數量極少甚至為零,或僅有一名員工且工作內容模糊。
財務狀況異常:賬目混亂、資金流向不明、資產負債表不合理,或收支嚴重不符。
關鍵信息頻繁變更:股東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冊地址等頻繁變更,可能被視為經營不穩(wěn)定或意圖掩蓋問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