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爾代夫公司注冊條件及合規義務
一、公司注冊條件確認
1、人員要求:
董事:至少 1 名常駐董事(非公民可擔任,但 2025 年起管理層需至少 1 名馬爾代夫公民);
2、股東:私人有限公司需至少 2 名股東(年滿 18 歲),離岸公司無股東國籍限制;
3、秘書:需指定公司秘書,負責合規備案(可委托本地機構擔任)。
4、地址要求:必須提供馬爾代夫境內實體地址(租賃或自有物業),需提交經公證的租賃協議或產權證明,虛擬地址無效。
5、行業準入:
鼓勵領域:旅游創新、離岸金融、可再生能源、數字經濟(享專項補貼)。
二、稅務籌劃與合規要點
1、稅收優惠政策
常規稅制:企業所得稅 15%,屬地征稅(僅對馬爾代夫境內所得征稅);
優惠政策:
SEZ 企業前 5 年免稅,后續 5 年減半征收;
科技公司研發費用 200% 加計扣除,離岸公司豁免利得稅;
投資超 50 萬美元的旅游項目,主申請人及家屬可獲 “金色簽證”(永久居留權)。
注意事項:2025 年起跨境數字服務需繳納 6% 數字服務稅(DST),殼公司需滿足《經濟實質法》要求,否則面臨高額罰款。
2、年度合規義務
提交周年申報表(含審計財務報表、受益所有人備案);
維持注冊地址有效性,變更需 30 日內報備 MCR;
旅游類企業需購買最低 50 萬美元保額的生態責任保險;
利潤匯出需預留 20% 作為運營保證金,次年審計后可返還。
